• 永人关于发布员工转正〔2022〕20号文件的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关于员工转正的通知永人(2022)20号 《关于员工转正的通知》(永人〔2022〕20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经考核合格,自2022年11月21日起,蒋家丽小姐转正为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1年),投保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享受各项补贴及待遇。二、希爱岗敬业,尽心尽职!三、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4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22-11-24 zqzx 103

  • 永人关于发布员工离职〔2022〕19号文件的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关于员工离职变动的通知永人(2022)19号 《关于员工离职变动的通知》(永人〔2022〕19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自2022年11月22日起,揭阳总公司何强因个人原因,已于2022年11月22日离职,与本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二、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4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22-11-24 zqzx 81

  • 永人关于发布员工转正〔2022〕18号文件的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关于新员工录用的通知永人(2022)18号 《关于新员工录用的通知》(永人〔2022〕18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经面试考核合格,自2022年10月21日起,聘用蒋家丽小姐为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享受公司各项待遇;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二、希爱岗敬业,尽心尽职!三、本通知自2022年10月2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22-10-25 zqzx 114

  • 永审关于发布2022年国庆节放假时间〔2022〕17号文件的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时间的通知永审(2022)17号 《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时间的通知》(永审〔2022〕17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2022年国庆节放假时间安排共7天,10月1日至10月7日为放假时间,10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调休上班,各部门领导及负责企业会计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并通知服务企业我司

    2022-09-28 zqzx 59

  • 永审关于发布2022年员工体检时间〔2022〕16号文件的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体检时间的通知永审(2022)16号 《关于2022年员工体检时间的通知》(永审〔2022〕16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将于本周安排进行年度健康体检,揭阳总公司同事于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早上8:30携带身份证和口罩准时在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行政楼一楼体检中心集合,重庆分公司同事于驻点附近医院进行体检,

    2022-09-23 zqzx 116

  • 永审关于发布2022年中秋节放假时间〔2022〕15号文件的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中秋节放假时间的通知永审(2022)15号 《关于2022年中秋节放假时间的通知》(永审〔2022〕15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2022年中秋节放假时间安排共3天,9月10日至12日为放假时间,9月1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二、各部门领导及负责单位会计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并通知服务企业我司的放假时间安排,同时做好放假期间办公场所的卫生和安全

    2022-09-01 zqzx 46

  • 永人关于发布员工离职〔2022〕14号文件的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关于员工离职变动的通知永人(2022)14号 《关于员工离职变动的通知》(永人〔2022〕14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自2022年7月20日起,揭阳总公司马小兰因个人原因,已于2022年7月20日离职,与本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二、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22-09-01 zqzx 90

  • 永审关于发布2022年端午节放假时间〔2022〕11号文件的通知

    永乾财税商务服务(揭阳)有限公司关于2022端午节放假时间的通知永审(2022)11号 《关于2022年端午节放假时间的通知》(永审〔2022〕11号)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2022年端午节放假时间安排共3天,6月3日至5日为放假时间,6月6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各部门领导及负责单位会计做好放假期间工作安排,并通知服务企业我司的放假时间安排,及做好放假期间各办公室安全工作检查。二、本通知自2

    2022-05-27 zqzx 84